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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市教育局原“一把手”樊仁被双开:丧失教育情怀,违规帮他人择校择班

摘要市教育局原“一把手”樊仁被双开:丧失教育情怀,违规帮他人择校择班 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,九江市纪委市监委对九江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、一级调研员樊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...

市教育局原“一把手”樊仁被双开:丧失教育情怀,违规帮他人择校择班

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,九江市纪委市监委对九江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、一级调研员樊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樊仁长期担任教育系统相关单位 " 一把手 ",但丧失教育情怀、背弃育人初心,背离党中央有关 "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" 要求,将分管领域当成 " 私人领地 ",与下属形成 " 贪腐圈 ",肆意践踏教育公平,破坏教育系统政治生态;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,转移违纪违法所得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,多次在管理服务对象公司接受 " 一桌餐 " 宴请,收受大量茅台等高档烟酒;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;违反招生工作规定,违规帮他人择校择班;品行不正、道德败坏,违反生活纪律;恋权贪财,甘于被 " 围猎 ",表面上爱教育为教育,背地里靠教育吃教育,以权谋私,在招生入学、学区划分、教辅材料推荐、教职工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樊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并涉嫌受贿犯罪,数额特别巨大,且在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樊仁开除党籍处分;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樊仁,男,汉族,1964 年 11 月出生,江西修水人,在职大学学历,1985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,曾在九江市教育局等单位工作。

来源:廉洁江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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